2023年12月18日

香港GEM上市改革将于2024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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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联合交易所(“联交所”)于2023年9月刊发关于GEM上市改革的咨询文件过后不到三个月,联交所宣布采纳咨询文件中的所有建议,仅做了小许的修订。

GEM上市改革将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此次采纳的主要建议包括:

  1. 在GEM现行上市资格测试(将保持有效)的基础上,为大量投入研发活动的高增长企业推出新的可替代上市资格测试

    • 业绩纪录:至少两个财政年度。
    • 市值:上市时至少为港币2.5亿元。
    • 营业额:最近两个经审计财政年度合计至少为港币1亿元,且在该两个财政年度有按年增长。
    • 研发支出:上市前的两个财政年度合计至少为港币3,000万元,而在这两个年度中的每一年,研发支出至少占同期总营运开支的15%。
    • 现金流入:没有具体要求。

  2. 引入新的简化转板机制,容许GEM发行人申请转往主板时毋须委任保荐人进行尽职审查,也毋须刊发达到“招股说明书标准”的上市文件。

    不过,要符合简化机制下的转板人资格,GEM发行人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 符合各项主板上市资格;
    • 转板申请前的250个交易日(直至申请人的证券在主板开始买卖的日期)(“参照期”)内至少50%的交易日达到港币5万元的最低每日成交金额门槛;及
    • 参照期内的成交量加权平均市值符合主板上市的最低市值要求。

    转板人还必须证明其在转板前的三个财政年度的业绩纪录期内履行了《GEM上市规则》下的持续责任,期间其拥有权、管理层及业务维持不变。

    在现行转板机制下,转板人只须证明其在转板前的一年业绩纪录期内履行了《GEM上市规则》下的持续责任。这一现行转板机制将被保留。

    换句话说,若以现行转板机制进行更快捷(只需在GEM上市一年)转板的好处,大于委任保荐人进行尽职审查及编制符合“招股说明书标准”的上市文件的成本,则GEM发行人可以选择以现行转板机制转往主板上市。

  3. 删除强制季度汇报的规定,并将其改为GEM《企业管治守则》中的建议最佳常规。

  4. 将GEM发行人控股股东的上市后禁售期从24个月缩短至12个月

我们在之前的一篇法律动态中,列出了咨询文件的主要建议(现被联交所悉数采纳)详情,并与GEM的现行规定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交所)和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新交所)凯利板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比较。该篇法律动态可在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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