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er Brown 是一家全球法律服务提供商,我们 致力尊重您个人资料的隐私。在收集和使用向我们提供或我们从您访问我们网站和使用我们在线服务所取得的个人资料时,我们按照适用的资料隐私法律行事。
本隐私公告阐释了我们对个人资料的处理方式。如再有任何疑问,下列各区域的联系人可为您提供协助。
如果您是 Mayer Brown 的客户,阅读本公告时应一并参阅我们的营业条款。
本公告在何时适用
本隐私公告阐释我们如何处理:
- 我们进行业务吸纳程序时取得的个人资料;
- 我们从个人客户取得的或与其相关的个人资料;
- 我们向客户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从个人取得的或与其相关的个人资料;
- 我们一般地经营业务过程中从个人取得的或与其相关的个人资料,包括市场推广 数据和从数码相关活动取得的数据 。
如果您是 Mayer Brown 的合伙人或为 Mayer Brown 工作或正在申请 Mayer Brown 的职位,您应该参阅已就您的职位向您提供关于个人资料隐私的资讯。如果您正在申请 Mayer Brown 的职位,您可于我们网站的招聘页面找到有关我们如何处理您个人资料的信息。
如果您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居民,阅读本公告时应一并参阅我们关于 加州消费者的隐私政策 。
可在 此处 找到我们可能从加州居民收集的个人资料之摘要。
我们如何收集个人资料,以及个人资料的种类
我们可能直接从您处收集的个人资料,取决于您与 Mayer Brown 的互动交流以及您是否:
- 曾经聘用我们提供法律服务;
- 是我们市场推广通讯的接收者或参与我们举办的活动;
- 曾经与 Mayer Brown 的网站或类似的技术工具进行互动,或者您的互动交流涉及关系洞察工具之使用;
- 与我们的员工有关联;
- 或与 Mayer Brown 有 着供应商或类似关系。
此外,我们可能会从第三方收集有关您的个人资料。第三方可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我们行事的客户(而您的资料构成客户事宜的一部分),以及为我们的客户引入过程进行验证的服务提供商。我们可能会监控您对我们网站的使用和互动、我们发送的市场推广信息以及您与 Mayer Brown 之间的通信。
视情况而定, Mayer Brown 收集的个人资料类型可能包括:
- 基本详细信息,例如您的姓名、联系方式、职位和雇主名称;
- 财务信息,例如帐单地址、银行帐户及付款信息;
- 身份证明、背景验证信息、为业务受理目的而收取的资金之所有权或来源证明,以及反洗钱法规要求的资料;
- 特殊类别的数据,例如种族、民族、工会会员身份、健康数据,或者有关您的政治理念、宗教信仰或哲学信念的资料;
- 与刑事事宜相关的信息;
- 与儿童有关的信息(尽管 Mayer Brown 在提供法律服务时并不以儿童为目标群体);
- 照片、音频和视频内容(如果您访问我们的场所,可能包括闭路电视录像);
- 您提供的与市场推广偏好、活动和会议登记的相关信息(可能包括访问和饮食要求);
- 通过跟踪技术和关系洞察工具收集的与您如何使用我们网站和与您的技术数据相关的信息;和
- 您或其他人可能提供的与您有关的任何其他信息。
我们使用您的个人资料之目的
我们只会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才使用您的个人资料。最常见的情况是我们会在以下情况使用您的个人资料:
- 我们须履行一份将会或已经与您签订的合同时;
- 我们为了遵从法律义务而须使用时;
- 为了我们(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而有必要,而您的权益和根本权利并不凌驾该等权益时;
- 为了确立、行使法律权利主张或进行抗辩而有必要时;
- 如果您已将信息公开;或
- 如果您已给予同意。
就某个特定类别的个人资料而言,我们可能以超过一种情况作为依据。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们处理您个人资料时所依据的具体合法权益包括:
为了执行我们吸纳新客户的程序 :这方面包括使用和 / 或取得资料以执行反洗钱、利益冲突和其他关于吸纳新客户的检索。
为了向客户提供法律意见 :该等信息可能包括联系资料、有关您受雇或业务活动的资料和任何其他与我们提供法律意见所涉交易、诉讼或其他事项相关的资料。如有必要(例如在雇佣或退休金工作),并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该等资料可能包括“特殊类别”的个人资料,例如有关健康的个人资料。
为了推广我们的服务 :如果您索取有关我们所提供的服务的信息,或者表示有兴趣收取关于法律题材的通讯、回复出席活动的邀请、对我们的博客或社交网络作出评论,我们可能会为了促进本身业务之目的而使用关于您的资料。我们也可能根据该资料确定您希望更加了解的产品、服务、法律题材和活动。
您有权要求我们不得为市场推广目的处理您的个人资料。您可于我们收集您资料时所用的表格中选择适当的选项,从而行使权利阻止我们处理您的个人资料。您也可在任何时候按下文所列与我们联系以行使此项权利。关于我们使用关系洞察工具的资料,请见下文“在线识别技术与关系洞察工具之使用”。
为了我们的业务运作和运营 :我们可以在运营本身业务过程中使用您的个人资料,包括管理我们与第三方供应商的关系、处理我们的保险安排、促成业务销售、收购或重组,或征询外部法律意见。
为了运作我们的旧友会网站 :我们可能使用我们已持有关于您的资料和您在网站登记时提供的资料,或在回应我们其后索取资料时您所提供的资料,或您在使用网站期间提供的资料。我们会使用该等资料改良网站、就旧友会的事宜与您通讯、向您发送市场推广材料、让您知悉潜在的有趣的工作机会,以及分析客户、准客户关系。我们只会在您同意的范围内与其他旧友分享您的个人资料。
变更使用目的
除非我们合理地认为有需要为了另一原因而使用您的个人资料,而且该原因与原来目的相容,否则我们只会为收集您个人资料之目的使用您的个人资料。如果我们有需要为不相关之目的而使用您的个人资料,我们只会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并在作出适当通知(或如果法律要求则在取得同意)后才使用。
如希望了解更多有关我们使用您个人资料的依据,请按照下文所列与我们联系。
转移和分享您的资料
Mayer Brown 是一个全球组织。您的个人资料存储在我们位于不同国家的服务器,而 Mayer Brown 可能为了业务或行政目的在世界各地处理您的个人资料。以硬拷贝形式持有的资料会在现场或安全地方存储。所涉个人资料的种类及其用途包括上文相应叙述者。
在 Mayer Brown 之内,我们可能会将个人资料转移至在英国、欧洲经济区或您所在司法管辖区以外的地方。当我们从位于英国和欧洲经济区的办事处,转移资料至在英国或欧洲经济区以外的办事处时,我们 会 按照符合英国和欧洲资料隐私法律 的 个人资料转移协议(使用标准合同条款)进行,或按照符合您所在司法管辖区的适用法律的个人资料转移协议进行。
我们可能向那些为我们履行仅供我们使用和受惠的运营服务的第三方提供个人资料,或向专业顾问(例如讼务律师及当地法律顾问)和服务提供商(例如文件审阅平台)提供个人资料,让他们在得到客户同意的情况下代客户履行服务。在该等情况下,我们只会在确信您的个人资料获得适当程度保护的情况下,才按照法律规定的保护措施转移您的个人资料。 Mayer Brown 有时须按法律规定,应监管机构、法院或当局的要求披露个人资料。在有必要而且有适当的防护措施时, Mayer Brown 可能还须向其专业顾问(例如法律和财务顾问)、银行、审计师、保险公司及保险经纪披露资料。
身份访问管理
使用 Mayer Brown 发放的设备的一些雇员和承包商,可以选择启用某些使用个人和 / 或生物识别信息的功能,这些信息安全地存储在他们的设备上。他们使用这些功能期间,这些信息会安全地存储在他们的设备上;他们离职后,这些信息会在合理时间内删除,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超过 3 年。
在线识别技术与关系洞察工具之使用
我们在Mayer Brown网站、合作网站、博客、应用程式和其他数码媒体(“网站”)使用cookies等的在线识别技术。“Cookies”是放置于您的硬盘驱动器上的小型文本档案,可协助我们提供更定制化的网站体验。当您首次访问有使用cookie的网站时,某个cookie会下载至您的计算机。当您下次再访问该网站时,您的计算机会查核是否有相关的cookie(即具有网站名称的cookie),并且将该cookie所含信息送回该网站。该网站便会认出您曾经访问,并在某些情况下,因应您的访问而将屏幕上显示的内容加以定制化。
您可在此处进入我们的 Cookie 政策。
倘若您的联系资料保存于我们的市场推广资料库,Mayer Brown可能会使用关系洞察工具,收集有关您通过电子邮件、Outlook日历邀请、业务发展活动及其他互动而与我们交流的综合信息,以作业务发展之用。通过这些关系洞察工具,我们可以及时更新您的联系方式和个人资料,并了解您与Mayer Brown人员的关系程度。关于您的市场推广洞察信息将安全地存储在美国,并按照我们的保留政策保存。在需要证明的情况下,处理您的资料的合法依据是出于市场推广目的、了解关系和维持最新资料等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不希望我们就您的个人资料使用关系洞察工具,请发送电子邮件至ContactEdits@mayerbrown.com 告知我们,或在电子邮件中使用“私人”标签。如果您的联系方式有变,请通知我们。
保密和安全
我们采取合理预防措施确保您的个人资料保密,并且采取适当保安措施保护您的个人资料。我们会将查阅资料的权利局限于那些在业务上有需要知道的人士,而且他们只会按我们的指示和在保密责任的规限下处理您的个人资料。
我们制定了程序处理任何怀疑个人资料遭到侵犯的事件,并且会在法律规定时向您和适当的监管机构发出通知。
我们会将您的个人资料保留多久?
Mayer Brown对资料制定了文件保存和销毁的处理方式,该等处理方式因应不同地理区域、执业范畴/业务支援团队、资料性质与形式和文件种类而有所不同。
在决定个人资料的适当保存期时,我们会考虑资料的性质、保存资料之目的、适当的保安措施、相关的技术限制和适用法律的规定。
如想得有关我们的资料保存政策进一步信息,请与我们联系。
资料隐私的询问和查阅资料
您认为我们持有的资料不准确或者不再属于最近期的,请与我们联系,以使我们能按适当情况删除或更正资料。
如果您身处英国、欧盟,或者您的个人资料由我们在英国、欧盟、香港、阿联酋(迪拜国际金融中心)、墨西哥、新加坡、日本或中国进行处理,按照适用的资料保护法律,您有权查阅我们所持关于您的资料。
资料管理员、监管和联系信息
如您希望行使您的资料隐私权或提出投诉、询问或意见,请参阅下文题为“如何联系我们”一节。
Mayer Brown是由各个属于独立实体的法律执业机构所组成的全球服务提供机构,包括Tauil & Chequer Advogados,其为与Mayer Brown联合经营的一家巴西的合伙(合称“Mayer Brown Practices”), 和有关联的服务提供机构,该等机构提供顾问服务而非法律服务(“Mayer Brown Consultancies”)。Mayer Brown Practices和Mayer Brown Consultancies在各司法管辖区成立,它们可以是一个法人或合伙。有关个别Mayer Brown Practices和Mayer Brown Consultancies的详情,可在法律公告中找到。转移至Mayer Brown Practices或Mayer Brown Consultancies继承者的任何遗留资料也会按照本隐私公告处理。
Mayer Brown Practices和Mayer Brown Consultancies担任资料管理员。关于资料保护联系人的进一步资料,包括(如适用)资料保护专员和《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第27条要求的代表办事处列于此处。
相关资料保护机关的详情在法律公告中按每一办事处分别列出。如果您在我们处理关于您的个人资料方面有任何投诉,在您接触监管机构之前,我们乐意与您联系以了解您关注的事项。
我们隐私公告的变更
我们可能不时变更我们的隐私公告。任何变更会在本页面公布,您应定期查阅本网站。
如何联系我们
本隐私公告以简洁和明确方式草拟。如再有任何疑问,我们非常乐意提供协助。您可直接电邮至privacy@mayerbrown.com联系我们的隐私团队或利用此处提供的联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