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
新加坡办事处管理合伙人,国际仲裁业务主管(亚洲)
郑裕能
跨境调查及执行, 国际诉讼及争议解决, 诉讼及争议解决
“擅于化解复杂难题,并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以解释”(2017年)
“专家中的专家”(2016年)
“以务实和独具匠心的战略性法律意见著称”(2015年)
《钱伯斯亚太》
概览
“……郑裕能‘在该地区拥有令人印象深刻的客户和联络人网络’,‘反应敏捷’,‘知识渊博且目光敏锐’,‘战略上非常全面,处理国际事宜的经验十分丰富’。”
《亚太法律500强》(2019年)
郑裕能是美博新加坡办事处的管理合伙人,也是亚洲国际仲裁业务组主管。郑律师专注于处理各类商业纠纷引发的国际仲裁,涉及能源、自然资源、制造、科技、建筑和基础设施、酒店及房地产等行业。他经验丰富,经办的仲裁案件遍布全球绝大多数主要仲裁地(包括巴黎、伦敦、日内瓦、苏黎世、纽约、华盛顿特区、香港、首尔及迪拜),适用的仲裁规则囊括各大仲裁机构制定的规则(包括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伦敦国际仲裁院、迪拜国际仲裁中心、美国仲裁协会国际争议解决中心、大韩商事仲裁院、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印尼国家仲裁委员会、维也纳国际仲裁中心、投资争端国际中心及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2001年至今,郑律师多次代表投资者或政府处理投资协定仲裁,2013年被东帝汶列入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的仲裁员及调解员名单。除律师执业之外,郑律师还多次在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伦敦国际仲裁院、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维也纳国际仲裁中心受理的机构及临时仲裁中担任首席、独任或联席仲裁员。
执业经验
代表性业绩选摘如下:
- 代表作为被诉方的中国最大的金属精炼企业之一,处理由欧洲某技术公司提起的、在新加坡进行的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仲裁。争议因多项技术许可协议引起,且涉及由被诉方独立开发的突破性技术。争议金额超过1亿美元,受多项适用法律管辖。 在当地进行了相关的知识产权诉讼,涉及新颖的反垄断法律问题。我们为客户赢得了胜诉。
- 代表作为被诉方的一家领先的韩国承包商在新加坡进行的一起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仲裁中进行抗辩。仲裁事项由在印度建设一座耗资数十亿美元的石化厂引起,其中包含应纳税额争议。我们代表客户成功达成和解。
- 代表作为被诉方及反诉申诉方的一家韩国全球性建筑公司处理一起在新加坡进行的关于亚太地区某矿业项目的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争议金额逾1亿美元,我们为客户成功达成和解。
- 代表作为申诉方的中国一家全球性能源公司在新加坡提起一起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仲裁,适用伊朗法律。争议金额超8000万美元,涉及一条石油管道的建设。在伊朗有一起平行诉讼,我们成功为客户取得禁诉令,以辅助在新加坡进行的仲裁。
- 代表作为被告及被诉方的一家东北亚承包商就印尼一家长期合资企业及多个开发项目引发的逾15亿美元索赔进行抗辩。相关争议交由在新加坡和印尼的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仲裁及一系列当地法院诉讼加以审理。截至目前已在所有当地诉讼中为客户取得胜诉。
表彰
- 获奖者-电信及媒体,新加坡 – 客户选择大奖(Client Choice Awards)(2022年)
- “……郑裕能‘在该地区拥有令人印象深刻的客户和联络人网络’,‘反应敏捷’,‘知识渊博且目光敏锐’,‘战略上非常全面,处理国际事宜的经验十分丰富’。” – 《亚太法律500强》(2019年)
- 领先个人 – 争议解决(国际律师事务所),韩国–《钱伯斯环球》(2021年至2024年)
- 领先个人 – 争议解决:仲裁,新加坡 –《钱伯斯环球》(2018年至2024年)
- 外国专家(常驻新加坡)– 争议解决,日本–《钱伯斯环球》(2022年至2024年)
- 外国专家(常驻新加坡)– 争议解决,印度–《钱伯斯环球》(2019年至2023年)
教育背景
- Singapore Public Service Commission, Overseas Merit Scholar
- Inns of Court School of Law, Bar Vocational Course
- 英国伦敦大学学院(伦敦大学), 法学学士
执业资格
- 英格兰和威尔斯
- 新加坡
语言
- 英语
- 普通话
专业及社区参与
- 新加坡仲裁协会,资深会员及主席
- 新加坡仲裁协会下设仲裁律师委员会,主席
- 新加坡仲裁协会下设第三方融资工作组,成员
- 日本商事仲裁协会,顾问委员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