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览
项目发起人、开发商、承包商、出口信贷机构、多边机构和商业贷款人均信赖周柏宇在建筑及电力行业17年的法律和商业经验。客户在大型电力、液化天然气(LNG)和基础设施项目从启动到财务结算/商业运营的整个开发生命周期(尤其是在项目交付的前端方面)寻求他的建议。
司法管辖区:客户信任周律师在诸多司法管辖区的项目交易中的代理能力,其中包括中亚和中东(孟加拉国、巴基斯坦、迪拜等)、东南亚(印尼、马来西亚、新加坡、缅甸、老挝、越南、文莱、泰国、菲律宾等)、美洲(美国、墨西哥、巴西等)、非洲(加纳、莫桑比克、南非等)和澳大利亚。
行业:客户向周律师咨询的项目涉及可再生能源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水力发电(包括径流式和蓄水池式)、火力发电(煤炭、CCGT)、石油天然气和石化设施(FSRU、FPSO、LNG终端、油轮、炼油厂、加工设施等)以及大型基础设施(机场、矿山、道路、高铁、地铁、隧道等)。
文件事务:客户依赖周律师起草和谈判各种项目和项目融资文件,包括定制和标准格式的EPC合同(包括FIDIC)、承购协议(包括PPA)、特许权协议、运营和维护协议、FSRU造船/改装合同、FSRU和 FPSO租船和码头使用协议,以及有限/无追索权项目融资的全套融资文件。
周律师的客户包括三菱商事株式会社、LNG Link及亚洲开发银行。
执业经验
液化天然气和石油化工
曾:
- 就印尼Freeport FSRU项目竞标事宜为一家保密的FSRU拥有人提供咨询,包括负责领导该项目的FSRU转换合同工作流。
- 就波兰FSRU项目竞标事宜为一家保密的FSRU拥有人提供咨询,包括负责领导该项目的FSRU SBC工作流。
- 就孟加拉国一个大型液化天然气进口项目的FSRU TCP、FSRU转换合同和静享协议,为一家保密的FSRU拥有人提供咨询。
- 就缅甸1.4吉瓦Mee Lin Gyaing液化天然气发电项目的项目融资为国际贷款人提供咨询。周律师为项目提供全面咨询,包括PPA的银行可融资性和液化天然气供应问题的传递。
- 就塞内加尔液化天然气发电船项目的开发为Karadeniz提供咨询,包括就FSRU租约、液化天然气买卖协议和购电协议提供法律意见。
- 就三菱商事株式会社(Mitsubishi Corporation)对Summit在孟加拉国的新建液化天然气进口项目投资25%的事宜为其提供咨询,包括对已签署的项目文件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并与孟加拉国法律顾问就监管制度事宜展开合作。这是孟加拉国进度第二快的液化天然气进口项目,有一套复杂的项目文件,孖士打团队必须为客户消化和总结。
- 向船东就建造一艘用于巴西深水区的浮式生产储油轮(FPSO)提供咨询,包括就将建造工程分成上部模块和船舶的独立工程包的承包和招标策略提供咨询,起草和谈判直至签署上部模块的建造合同(鉴于新冠疫情导致的旅行限制,大部分谈判是与多方远程进行的),以及制定合同机制以应对新冠疫情和对接/协调等方面的特定风险。
电力 — 风电
曾:
- 就越南广治省144兆瓦Lotus风电场项目的开发和项目融资事宜,为亚洲开发银行(ADB)、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澳大利亚出口融资机构(EFA)和商业贷款机构等提供咨询。
- 就印尼75兆瓦Sidrap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和融资事宜为贷款人提供咨询,包括领导贷款人和发起人之间就PPA、陆上和海上分包施工合同以及运营和维护合同进行的谈判。
- 就菲律宾北伊洛戈斯省80兆瓦Caparipisan和Balaoi风电场的开发和融资事宜为国际和菲律宾多边机构提供咨询,包括开展尽职调查以及起草与Vestas签订的陆上/海上风电机组分拆供应和安装合同以及风电机组长期服务协议的修订。
- 就泰国Chaiyaphum的EGCO Theppana风电场项目为亚洲开发银行(ADB)和其他贷款人提供咨询,包括开展尽职调查,并与发起人合作起草陆上/海上分拆EPC合同的修订案。
电力 — 太阳能
曾:
- 就孟加拉国50兆瓦Padma太阳能电站项目的项目融资为德国投资与开发有限公司(DEG)和其他优先贷款人提供咨询,包括对PPA、IA和全套项目文件进行尽职调查,并与发起人合作,确保获得孟加拉国电力发展委员会(BPDB)的修订/澄清,以解决关键的银行可融资性问题(目前暂停)。
- 就孟加拉国马尼戈尼Paturia 35兆瓦太阳能发电厂的项目融资为发起人提供咨询,包括与发起人合作,确保获得孟加拉国电力发展委员会的修订/澄清,以解决PPA和IA中的关键银行可融资性问题。
- 就泰国57兆瓦太阳能发电项目的开发和融资事宜为亚洲开发银行(ADB)提供咨询,包括领导对陆上和海上分拆施工合同进行的尽职调查。
- 就迪拜100兆瓦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为星展银行、Clifford Capital及其他潜在贷款人提供咨询,包括审查和起草PPA、SHA、土地租赁协议及其他项目文件的修订。
电力 — 水电
曾:
- 为丸红(Marubeni)、法国电力公司(Électricité de France)和缅甸当地的发起人提供有关瑞利3号671兆瓦水电项目(该项目计划专门向缅甸市场销售)开发各个方面的咨询服务。这将是缅甸最大的水电项目融资(因2021年军事政变,该项目目前处于暂停状态)。
- 为作为发起人的关西电力(Kansai Electric Power Company)和安德里茨公司(Andritz)提供有关缅甸66兆瓦Deedoke径流式水电站项目开发各方面的咨询服务。这将是该国第一个专门向缅甸市场销售的国际开发的水电IPP(因2021年军事政变,该项目目前处于暂停状态)。`
- 就老挝290兆瓦的Nam Ngiep 1水电项目(总投资9.16亿美元)的开发和项目融资为关西电力(Kansai Electric Power Company)、EGATi和老挝国有控股企业(作为项目发起人)提供咨询,就项目的各个方面提供法律意见,包括起草和谈判 EGAT跨境和EDL国内PPA以及与老挝政府签订的特许权协议,并与贷款人谈判融资事宜。
- 就老挝价值10.2亿美元的410兆瓦Xe Pian Xe Namnoy水电项目的开发和项目融资为SK Engineering and Construction、Korea Western Power、Ratchaburi Electricity Generating Holding和老挝国有控股企业(作为项目发起人)提供咨询。
- 就老挝Xe-Ketam水电项目的开发为关西电力(Kansai Electric Power Company,作为项目发起人)提供咨询,包括为三个独立的EPC工程包中的每个工程包起草EPC合同招标包。
- 就向关西电力(Kansai Electric Power Company)和印尼电力(PT Indonesia Power)成立的项目公司提供融资以开发和建设印尼47兆瓦Rajamandala水电IPP的事宜为日本国际协力银行(JBIC)和瑞穗银行提供咨询。
电力 — 热能
曾:
- 就价值3亿美元的Myingyan电力项目开发及项目融资为作为贷款人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洲开发银行(ADB)、国际金融公司(IFC)、Clifford Capital、星展银行和华侨银行提供咨询。这是缅甸首个通过国际竞争招标的电力项目,以及首笔(迄今为止唯一的)多贷款方国际项目融资(《国际项目融资》评选的“2017年亚太地区年度电力交易”;《金融时报》评选的“2017年亚太地区创新律师奖”;《国际金融法律评论》(IFLR)评选的“2018年亚洲大奖”中的“年度项目融资交易奖”)。
- 就巴基斯坦价值22亿美元的1,320兆瓦燃煤发电项目和煤炭进口设施的开发和融资为中国电力和Hubco提供咨询,包括起草分拆EPC安排的招标包(发电厂和煤炭进口码头的独立合同),以及进行协议谈判直至2016年签约,其中包括在卡拉奇和北京进行的数周谈判,以及基于陆上/海上/总包标准分拆合同。
- 为缅甸皎施145.49兆瓦燃气临时发电项目的项目发起人提供咨询,包括起草和谈判购电协议(PPA)、分拆陆上和海上EPC合同以及运营和维护协议。
- 就向越南价值14亿美元的1,200兆瓦Vinh Tan 1 BOT燃煤发电项目提供融资事宜为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提供咨询,包括领导对整套EPC合同进行的尽职调查。
- 就墨西哥300兆瓦Baja California III天然气联合循环IPP项目建设的EPC安排,为作为贷款人的JIBC提供咨询。
其他可再生能源
曾:
- 就向印尼、印度、柬埔寨、泰国和菲律宾的生物能源项目组合提供融资事宜为作为贷款人的Clifford Capital和Pentagreen提供咨询,包括对16个处于运营和开发阶段的项目进行银行可融资性红旗尽职调查,包括审查所有EPC、承购、燃料供应和运营维护合同。
- 就越南太阳能项目组合的可再生能源证购买总协议为作为买方的Meta提供咨询。
- 就文莱太阳能项目组合的可再生能源证购买总协议为作为买方的Meta提供咨询。
矿业和资源
曾:
- 就蒙古国Tsagaan Suvarga铜钼矿项目开发的所有方面为MAK提供咨询,包括起草和谈判EPCM、施工和设备供应工作包的所有合同。
- 就价值26亿美元的印尼索尼克湾镍冶炼厂项目的开发,为项目发起人巴斯夫(BASF)和Eramet提供咨询。
- 就为项目拥有人药明生物在新加坡建造价值16亿美元的CRDMO设施的EPC合同事宜,为作为EPC承包商的Morimatsu提供咨询。
- 向Pertama Ferroalloys Sdn Bhd就在马来西亚沙捞越州建设年产能35万吨、额定电力负荷270兆瓦的锰冶炼厂提供有关项目文件的咨询服务,包括起草和谈判项目的所有供应和承购协议、建设合同、管理服务协议和协调协议。
- 就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价值5.27亿澳元的纳拉布里地下煤矿的建设事宜为怀特黑文煤炭(Whitehaven Coal Ltd)提供咨询,包括起草和谈判一整套定制的建设合同和随附的招标文件,以及在整个项目期间提供持续的合同管理和争议解决服务。
并购
曾:
- 就中国广核集团斥资24亿美元收购1MDB旗下附属公司Edra和Powertek拥有和运营的14家发电厂事宜为其提供咨询。周律师领导了对孟加拉国和巴基斯坦所有电力资产的尽职调查,包括协调内部和与当地律师合作对所有财务、企业和项目文件的审查。
- 向东京电力(Tokyo Electric Power Company)就其与中部电力(Chubu Electric Power)的电力业务合并提供咨询,领导对中部电力在泰国拥有和经营的所有电力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包括审查所有公司、项目和财务文件。
- 向怀特黑文煤炭(Whitehaven Coal Ltd)就其与阿斯顿资源公司(Aston Resources)价值51亿澳元的合并(该合并造就了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最大一家独立煤炭公司)提供咨询,对所有与施工相关的协议进行尽职调查,包括港口准入协议、设计与施工协议、铁路准入协议以及工程顾问协议。
表彰
- 知名律师–项目:基础设施,香港 –《国际金融法律评论1000强》
- 知名律师–项目融资,香港 –《国际金融法律评论1000强》
- ALB亚洲2023年新加坡新星律师 –《亚洲法律杂志》
教育背景
- 昆士兰大学, 法学学士
执业资格
-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
- 新加坡(注册外国律师)
出庭资格
- 澳大利亚高等法院
语言
- 英语
- 广东话
- 普通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