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处理的多数交易包含国际要素——或涉及外国有限合伙人或基金,或涉及多币种预付款,抑或是外国资产投资。我们的基金融资团队由美洲、亚洲及欧洲办事处的律师组成,服务范围覆盖全球,能够高效管理跨境交易。此外,我们在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卢森堡、毛里求斯、根西岛、加拿大等“避税天堂”性质的离岸司法管辖区与经验丰富的当地律师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必要时向其寻求当地法律意见。
2007年至今,我们的基金融资团队在逾275个新股认购信贷安排中为牵头代理行及贷款人提供法律服务。我们与美国市场所有主要贷款人以及欧洲与亚洲市场大部分活跃贷款人建立了工作联系。我们多次在由资产负债表贷款人、商业票据渠道、以及大规模银团融资项目为各类保险公司提供资金的交易中担任牵头法律顾问。我们擅长为基金及投资组合级融资制备全套文件,包括新股认购支持型信贷安排、资产净值信贷安排、私募配售、混合融资、开放式基金融资、管理费信贷额度以及各类杠杆资产级交易。
我们拥有顶尖的私募股权基金发起人-借方业务。过去五年间,我们的律师广泛地协助全国性乃至国际性普通合伙人及发起人,组建了230余只债务、基础设施、私募股权、房地产及次级市场基金。在这五年当中,我们协助超过50个基金发起人处理新股认购信贷安排以及其他基金融资事宜。本行团队的深厚知识,以及对贷方市场参与者及其提供的特定融资产品的透彻了解,赢得了客户的好评和赞誉。